公示
现拟将花都校区快递服务中心(花都校区原食堂北面场地)对外出租。现按《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》(粤教财〔2021〕3号)要求,公示如下:
一、拟出租出借对象基本情况
地址 | 租期 | 场地面积 |
花都校区快递服务中心(花都校区原食堂北面场地) | 5年 | 317㎡ |
经营范围:校园快递业务。不得超范围经营,并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公安部关于学校周边地区经营范围的限制要求执行,不得经营网吧、游戏厅、餐饮、娱乐、洗浴、汽车修理以及有噪声、异味、环境污染、餐点、饮料、电池、装修等干扰居民生活秩序的行业。
二、其他事项
公示期间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,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公示时间: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,共10天。
受理单位: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
受理电话:020-34113276
特此公示。
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
2026年1月21日



